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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开展退役军人及家属帮扶活动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检察职能,研究制定《平顶山市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用实际行动凝聚民心。

市检察院关爱中心依据《平顶山市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开展退役军人爱心帮扶活动,制定《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你保家卫国,我拥军护属”活动的实施方案》,联合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促进会共同对一名汝州市退役军人开展爱心帮扶。

本次爱心帮扶活动对象为198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马兰21核试验基地服兵役的退役老兵焦海通及其身患肝癌的妻子宋荣菊、患有脑皮质萎缩引起癫痫的大儿子。在得知曾经的老兵生活困难,正通过水滴筹平台向爱心人士发起求助的情况后,市检察联合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通过检察干警及退役军人筹措捐款,送去慰问金,祝愿他们早日康复,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之际,检察机关开展此次爱心帮扶活动,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的具体行动,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