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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监督壁垒 凝聚监督合力 提升监督质效
——关于全面监督工作探索实践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9年7月以来,平顶山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通过构建体系框架、完善制度机制、开展监督实践等,推动全面监督工作在探索中深化,在实践中丰富,监督工作成效不断显现。近期,我们通过研读政策文件、学习会议精神、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对近年来全市的全面监督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报告如下。

一、全面监督工作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不断凸显全面监督。2016年,党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明确:“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了各级党委在统筹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方面应当履行的主体责任。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对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形式监督有效贯通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综上可以看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全面监督课题不断明晰。我市的全面监督工作,契合了党中央的精神和要求,具有丰富的理论支撑,是我们对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的一次有益探索。

(二)目前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烈呼唤全面监督。通过调研发现,目前监督体系中,一方面,存在各个监督主体各自为政、各管一摊、互不沟通、重复监督、效率低下等监督壁垒问题。另一方面,就每个监督主体而言,因为缺乏统筹协调,也存在自身的不足和问题。比如,国家机关监督“泛”,人大每年开展的监督工作,看似面面俱到,实则主次不分,效果不明显;民主监督“软”,政协机关在开展监督工作中,由于缺乏一定的纪律支撑,所以对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后,石沉大海,民主监督作用发挥有限;司法机关监督“乱”,公、检、法、司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问题,仅仅按照本部门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缺乏顺畅的信息沟通平台,造成一些线索的流失,形成监督空白;群众舆论监督“慢”,现有的群众舆论监督主要通过信访、网络发声等形式,存在发现难、处置流程长等问题,影响了监督线索处置的效率,容易造成群众的不满。因此,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以党内监督带动各种形式的党外监督贯通协同、同向发力,探索开展全面监督,是从根本上解决“泛”“软”“乱”“慢”等问题的治本之策,具有强烈的现实需要。   

二、我市全面监督工作进展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协助市委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全面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八组”,即: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大监督组、民主监督组、行政监督组、司法监督组、群众舆论监督组、审计监督组、统计监督组、理论研究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各组组长由分管的市委常委和人大、政协党组书记担任,并从相关监督机关和部门抽调30多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推动市委把全面监督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内容,听取县(市、区)党委和部分市直部门党组专题报告,并逐一进行点评,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同时,依托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社)务监督委员会力量,聘请廉情监督员,推动全面监督向基层延伸,搭建起了纵贯市县乡村四级、横贯党内党外的全面监督组织架构,为推动全面监督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关于深化全面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全面监督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定期会议、报告工作、问题线索研判移送等6项工作机制,保障各监督组互通信息、协作配合。同时,督促各监督主体健全完善内部沟通和外部协作机制,比如,司法监督组制定了《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办法》《在全面监督工作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工作办法》等制度,搭建起了不同监督主体之间信息沟通、联动协同的平台。2019年下半年以来,各监督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问题线索159件,办结反馈126件,全面监督成效初步显现。

    三是加强监督实践。我们聚焦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推动各项监督联动协同,以具体的监督实践来检验和改进全面监督质效。比如,依托建立网上交办督办机制,通过行政监督手段对网民留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实效和质量进行再监督,实现了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行政监督的协同贯通。通过全年下半年的运行,群众满意度提高了15个百分点;依托开办“百姓问政”电视专栏,让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走进直播间,现场回答群众提问,承诺办理时限,督查部门跟踪问效, 实现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的贯通,有力推动了干部作风转变和机关效能提升;依托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形成工作合力,有力助推扫黑除恶工作,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获得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单位。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统筹行政监督组和司法监督组,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监督检查活动。目前,已发现问题线索1842条,梳理出执法风险点160个,并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风险源头预防和化解。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全面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高。少数监督主体还没有认识到“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重业务轻监督,不能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全面监督工作,与其他监督主体主动协作配合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二是各监督主体的内部深化还不够。随着全面监督工作逐步深化,市级层面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逐步清晰,但是一些监督主体内部,由于宣传发动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自身法律素养、业务能力与形势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导致有些工作面上都做了,但做不到位,比如,各监督形式的边界在哪里,程序怎样规范,与其他监督主体怎样依法有序衔接等等,亟待研究规范。

三是全面监督机制向基层延伸还不足。当前,全面监督工作在市、县层面组织架构已经搭起,工作机制基本理顺,但是仍未打通基层监督末梢。比如,大量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基层,而基层站所执法单位和人员对市委全面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不了解,发现问题仅从部门业务角度处置,相互协作的渠道没有打通、机制没有建立,全面监督在基层的成效还不明显。

四、对策和建议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按照市委打通党内不同监督之体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效贯通融合的具体要求,全面跟踪现有的八项工作机制的运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梳理这些工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各组在监督工作开展中的创新做法,对现有的监督工作机制进行补充完善,使之成为凝聚监督合力、互通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的有力武器。

二是善用监督成果。在善用监督成果上,重点抓好监督问题线索的收集、梳理、分析、研判、处置和反馈,加强对收集线索的分析研判,对于属于相关监督组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及时移送处理;对于需要统筹协调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移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解决。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实现全面监督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最终到“建章立制”的预期目标,真正把全面监督工作的成效体现在推动党的建设的高质量上、完善监督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上、优化政治生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

三是丰富监督实践。目前,各监督主体在履行监督职责的理念、实践、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在监督理念和监督实践上,存在不敢、不会监督等问题;在监督方式上,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警觉不够,没有真正做到抓早抓小。究其根源,还是监督实践偏少,人员、素质等方面亟需提升。下一步,需要充分发挥市委的统筹作用和纪委监委的综合协调职责,选准监督课题,组织开展多样化的联合监督,以丰富的监督实践提升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