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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与案管业务深度融合的探讨与研究

2021年,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管理走过了十年奋斗历程,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与党建工作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是检察机关必须始终遵循的政治立场和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推进党建工作与案管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实现案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一、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

检察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既要体现出党建工作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也要通过具体的业务工作体现出党建的带动引领作用。

(一)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才能找准定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张军检察长在高检院机关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上提出,抓好党的建设,这是方向性的问题,事关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建设,直接影响办案中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关系到是厚植还是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这就是党建的重大意义,对检察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二)检察机关服务大局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经济发展正处于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时代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党建工作的引领;高质量的党建工作,才能够有力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取得新成就、迈上新台阶。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成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这要求我们既要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统筹党建工作,还要在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上实现新发展新突破,只有真抓、实抓、抓好党的建设,才能有坚定发展的底气、实现创新发展的目标,才能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三)锻造“四化”检察队伍的重要抓手。新时代背景下,如何锻造出“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如何建成“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成为检察机关重要的课题,只有通过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培养“五个过硬”“四化”检察铁军,才能以更强的检察能力落实“两个维护”,以更有力的检察作为体现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

二、当前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就目前的基层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现状来说,离此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不到位,存在“片面性”问题。在基层检察机关,党建不会抓、不善抓的问题始终存在,有的同志反映党建活动虚、空、难,抓党务搞党建存在无力感,有的同志认为党建工作不是主责主业,有的同志对党建工作常常是照本宣科、没有从根本上学懂弄通,也就不能积极、主动落实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这些思想和言行,根本原因就在于把党建看成是纯粹的务虚的东西、非本职的额外的工作,没有从思想深处真正形成对党建工作的热爱,没有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对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重要抓手及根本保证作用,存在对党建工作认识“片面性”的问题。

(二)联系不紧密,存在“两张皮”问题。在日常抓工作时,不少同志下意识认为党建工作是政治性工作,总是在被动完成任务,忽视把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管各的情况仍然存在,没有把党建工作放到推动和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高度去规划,存在“单纯抓党建或单纯抓业务”的错误思维。检察机关党组对机关党建如何融入业务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思路较少,对通过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党员工作积极性方面思考不多,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问题。

(三)方法不够新,存在“老三套”问题。党建工作要注入活力,就要在形式和内容上创新,目前基层检察机关由于“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大,工作停留在完成上级规定动作、应付上级检查的错误思路上。在开展活动时,局限于“开会、讲座、写体会”的“老三套”上,在党建和业务融合工作上缺乏针对性和创造性,缺少创新和生动的形式载体,使许多党建活动成为一种纯任务性的活动,吸引力不强。

三、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与案管业务深度融合的对策和思考

党建工作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和“魂”。新时代检察机关建设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学党史为重点,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素质能力提升为根本,推动党建工作和案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了“相加”到“相融”,由“相融”到“共赢”。

(一)提高政治建设“引领力”,着力推进思想融合。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融合首先是思想的融合。持续推进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的指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党规党纪,掀起党史检察史学习教育高潮,不折不扣做到“两个维护”。 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党规党纪学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提高党员教育管理质量,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开展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将其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抓实作风纪律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思想形势,每半年向分管院领导和机关党委汇报全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做到“五必谈”,把经常性谈心谈话落到实处。开展普遍性的家访,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党员旗帜鲜明抵制错误思潮。按照“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要求,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与履行案管职责结合起来,始终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提升党支部“组织力”,着力推进组织融合。抓好党建工作与案管业务融合发展,关键是要有一支过硬的队伍。扎实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组织生活,发挥组织功能,着力强化党组织的引领力、号召力和凝聚力。着力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把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生活、理论学习研究、从严教育监督以及关心关爱党员干警等制度落实到党支部,使党支部成为党性锻炼的熔炉、思想交流的平台、创优争先、执法办案、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健全制度机制,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规划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支部理论学习、主题党日两项活动,以党小组为单位轮流负责月度安排,形成全员参与计划、全员参与实施、全员评价效果的氛围。

(三)激发干部队伍“新活力”,着力推进能力融合。以提升干警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为目标,实施党建与业务融合的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抓好业务数据分析能力、业务数据监管能力、案件质量评查能力、流程监控能力和信息化建设能力等“五个能力”建设,把案管队伍建设好,为推动案件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组织开展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政治轮训,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专业化党务干部队伍。注重通过党建引领,组织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业务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为案件管理业务人才成长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形成比学赶帮超、争先创优、追求卓越的生动局面。

党的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检察机关要树立“大党建”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和制度落实,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实现深度融合,通过合班子之力、合组织之力、合党员和群众之力,全面加强党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作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努力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和谐发展氛围和良好政治生态,实现党的建设与案管业务工作系统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