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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海南省直机关工委在指导督促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上进行了有益实践探索,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机关党建由过去的“指导”转变为“领导”,赋予了具体领导和管理的职责。同时,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从实际工作中看,一个单位的党建工作好不好,与党组(党委)是否履行、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与第一责任人是否重视机关党建有着密切的关系。机关党建存在“两张皮”、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党组(党委)没有做到将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谁来牵?怎么牵?这是机关党建必须解决好的重大问题。因此,处理好机关工委与党组(党委)之间的关系,发挥机关工委指导督促作用以及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职责定位,推动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践

一是从制度层面明确职责。海南省委印发了《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工委印发了《海南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指导督促省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若干措施》,以项目化、清单化的形式明确了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的职责任务。

二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省委《关于坚持以党建引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推行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担任机关党委书记,强化了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关工委通过换届和届中调整大力推进,目前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全部由党组(党委)书记(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达到了全覆盖。

三是正确运用述职评议考核。强化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作用,考核结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没有获得“好”等次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个人年度考核也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是强化指导督促。机关工委加大指导督促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力度,纳入党建综合考核内容。对于党建综合考核发现、述职评议考核点评、民主生活会查摆、省委省政府督查、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采取上门反馈、现场座谈、调研指导、列席旁听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指导、督促整改、约谈主要负责同志等方式进行指导督促。

五是搭建联系协作平台。机关工委坚持“一个突出、五个围绕”(突出政治建设,围绕封关运作、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民生、围绕社会治理)打造了“自贸港机关讲坛”学习平台,邀请海南自贸港建设一线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讲授自贸港政策、全岛封关运作情况、监管模式等内容,在《自贸港先锋》杂志开设“书记讲坛”栏目。这些举措有力推动了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有效解决了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

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推动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有利于增强党组(党委)以及各级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有利于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各层级责任的项目化、清单化,形成主体明确、职责清晰、环环相扣、层层传导的机关党建责任链条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层级负责、逐级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有利于整合纪检、巡视、督查等职能部门的党建工作资源、集中党建工作力量,形成既责任明晰、任务明确,又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合力。

三、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面临的突出问题

虽然我们在推动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方面做了一些实践探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既有党组(党委)层面的,也有机关工委层面的,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才能有的放矢,为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打下坚实基础。

(一)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少数单位党组(党委)没有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未适应从“指导”到“领导”的角色转变,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机关党建工作没有做到经常过问、带头研究、亲自部署,主动认领、全力扛起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担当作为不够。有的党组(党委)书记认为机关党建就是机关党委来抓,缺乏第一责任人意识。有的对自觉接受机关工委指导督促认识不够、不习惯,机关工委的要求不被重视。

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成了挂名的机关党委书记,一揽子交给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或专职副书记),不了解机关党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少数单位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工作没有经党组(党委)会议研究。有的班子成员不履行“一岗双责”,只抓分管部门业务工作,很少过问党建工作。有的班子成员长期不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没有起到示范作用。

三是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够。一些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没有找准机关党建工作的定位,“两张皮”问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比较严重,党建工作依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的问题。在一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中,党的组织覆盖不全、党的组织生活缺失,党建引领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二)机关工委在指导督促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底气不足。机关工委还未完全适应“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这一新职能新任务,面对党组(党委)时往往顾虑较多。比如,部署工作时只对机关党委提要求,不对党组(党委)提要求;指导督促工作时只注重检查党务工作,不注重督导政治生态和责任落实。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新的双重领导体制中,机关工委与党组(党委)联系协调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相互协作配合还不顺畅;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有待健全,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和方式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能力有待提高。机关工委指导督促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思路举措固化、方式手段老化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往往习惯于凭经验开展工作,一些工作重部署轻督导,只提要求不重落实。

四、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对策思考

推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内法规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多措并举、综合施策。

(一)强化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识。党组(党委)要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发挥领导作用。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清醒认识到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党组(党委)和各级党组织书记的“书记工程”“置顶工作”。

进一步明确党建责任。深入研究贯彻党中央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对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具体内容作出整体安排,强化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建与业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有关规定以及《海南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建立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建责任清单,纳入全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提出任务分解,明确职责要求、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二)强化对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督促检查。理顺机关党建双重领导体制,机关工委要加强统一领导,做好统筹规划和督促检查,切实指导督促党组(党委)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党组(党委)加强具体领导和管理,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好各项任务。

建立联系协调机制。抓好列席旁听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常态化工作,同时搭建有特色的学习工作交流平台,同频共振推动机关党建在双重领导体制下规范运行。

完善指导督促机制。坚持日常指导督促、集中指导督促、重点任务指导督促相结合,采取现场督导、专题调研、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进行督促指导,存在突出问题的,按《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约谈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纳入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加大权重,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完善考核形式,综合运用日常考评、集中考评和述职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增强考核的准确性。全面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注重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与评选表彰、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达到“以考督责、以评促抓”的效果。

(三)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抓机关党建工作合力。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应当在省委的领导下,加强与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督查室、省委巡视办等部门的工作统筹和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共同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同配合。将党建主体责任与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结合起来,纪检监察工委要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对接,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委监委要把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评议等工作紧密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协同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与省委工作部门的协同配合。将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与省委工作部门职责挂钩,省委组织部将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结果,记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委宣传部在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加强指导督促。省委督查室、省委巡视办发现的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及时移交机关工委,加强信息互通,做到问题共督。

完善横向协同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建立职能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通过信息交流、召开联席会议、协同工作等,定期了解情况,加强具体指导,督促责任落实。省委各工作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形成步调一致、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党组(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落实好领导责任,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督促,发挥好导向、示范作用,共同推进机关党建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