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有效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濮阳市委市直工委结合“营造‘三个氛围’,创建模范机关”以及创建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活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切实把联系点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
一、坚持“三项原则”
坚持全面联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动态管理是市委市直工委建立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三条重要原则。濮阳市委市直工委对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要求市直单位认真填写《濮阳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台账》。通过全面建立工作台账,跟踪了解联系点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同时注重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把联系点打造成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面提升。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带头以问题为导向,重点选择工作相对薄弱、问题相对突出的1个党支部作为联系点,并积极带动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参照建立联系点,确保党支部建设“提档升级”。并且对出现干部人事调整或所联系党支部组织设置发生变化的,及时对联系安排进行调整,确保工作不“断档”。目前,市直552名市直单位班子成员共建立505个党支部工作联系点。
二、实行“五个带头”
“带头宣讲政策、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联系群众、带头解决问题、带头指导推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以“五个带头”为抓手,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访谈、蹲点调研等多种方式,定期深入联系点,了解上级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听取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重点聚焦制约党组织作用发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事项。每年至少为联系点上1次党课、参加1次主题党日,协调解决1-2个具体问题、办2-3件实事,切实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工作质量。
三、压实“三个责任”
为推动联系点工作常态长效,濮阳市委市直工委着眼压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联系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各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主动靠前把问题解决好、把实事办实,指导、帮助联系点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