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平组通〔2017〕3号)要求,根据《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局属各单位党支部(总支)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支部(总支)邀请上级主管领导、机关党委、有关党委委员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并带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名党员以“四讲四有”为标尺,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查找了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对会议进行了全程指导,要求各支部(总支)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并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机关党委备案。
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支部(总支)进一步强化了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