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图书馆参加市文广新局组织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17-03-07
来源:
市文广新局机关党委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当日,市图书馆积极行动,在鹰城广场参加了由市文广新局主办的“平顶山市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活动”。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标志着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基本文化需求实现从行政性“维护”到法律“保障”的跨越,将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律制度,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活动当天,共展出展板40余块,其中,市图书馆展出展板6块,发放宣传册(页)两千余份,部分县(市、区)同步开展了此项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