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发布时间:
2019-04-26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党总支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夯实政治责任,全面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4月25日下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副主任谷晓玲主持,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会上,党总支副书记冯桂玲带领中心党员干部认真研读《条例》,并指出,《条例》的出台,是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党统一意志和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参会人员紧密结合学习内容和自身实际进行发言讨论,一致认为,《条例》对怎么请示报告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讨论结束后,谷晓玲就进一步抓好《条例》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牢牢把握“四个意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二要强化责任担当,不能忘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把该尽的职责履行好,该挑的担子挑起来,形成一级有一级的担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三要坚持实事求是,把对党忠诚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规范贯穿请示报告始终,及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四要加大监督问责,加大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上一篇:
市审计局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