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对李全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文[2019]64号)要求,市委党校积极组织,在校主体班深入开展李全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为落实好上级要求,校领导高度重视,调研员秦健专门召开协调会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班主任、班支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实施。首先,安排专题学习通报。5月6日、7日在2019年春季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二班和第47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分别召开了党小组会,专题学习通报李全胜严重违纪违法案情介绍和李全胜忏悔反思材料摘录。其次,以党小组为单位,深入进行讨论,对照案件材料,分析李全胜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进行党性体检,提升自身免疫力。最后,组织学员开展警示教育班级交流会。两个班次分别召开警示教育交流会,学员们将所思所悟分享交流,达到了思想共鸣的效果。
县级二班学员许丹丹(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认为:李全胜案例再次表明,权力是把双刃剑,做为国家公职人员,放松心中对纪律规矩的警惕,必将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最终会毁了自己,给家庭和亲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做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铭记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县级二班学员杜占广(汝州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剖析了李全胜违纪违法的根源:一是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徳逐渐滑坡。二是心理失衡,心态扭曲,政商关系亲而不清,将行使职权变成“靠山吃山”。三是法纪观念弱化,公款消费,公款支出。四是深陷圈子文化不能自拔,处错而不知错。
中青班学员李豪(鸿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认为:要涵养心性,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淡泊名利,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党员干部一定要铭记前车之鉴,懂规矩,知红线、守纪律,选对自己的人生路,管理好人生,规划好人生,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中青班学员齐艳红(市盐业管理局监察室主任)认为: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遇“身囚”之苦;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将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终将葬送身家性命。
通过此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学习,学员们一致认为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一旦精神“缺钙”就容易得“软骨病”,其他歪风邪气等“四风”问题就会出现,思想防线也会失守。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理想信念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守法纪知敬畏。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时时刻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大是大非面前不退缩,在利益诱惑面前不伸手,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是一项要求、一种自信、一种胸怀,也是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基石,更是党员干部实现自我保护和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要牢固树立用权受监督的思想意识,把自觉接受监督变成一种习惯,将自我接受监督落到实处,竭尽全力为人民多做事,做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