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抓落实,严格执纪堵漏洞,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开展督查检查,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问题。2月7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四起典型问题。
一、新华区卫健委原党组书记、主任曲秋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第六督查检查组在对新华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时发现,曲秋伟作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不及时,不彻底,新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工作会议13次,其在单位传达的次数不及一半,结合新华区实际制定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少,下发的防控指导文件基本都是转发上级来文;对全区疫情底数不清,上报信息不精准,对确诊和疑似病例的流调工作指导不到位,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的摸排管控不够,应对疫情乏力,对新华区疫情快速扩散负有直接及重要领导责任。2月5日,曲秋伟被免去新华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二、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南顾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2月1日下午,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第九督查检查组在对石龙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时发现,南顾庄社区段岭自然村临扬帆路入村路口无人管控,扬帆路西沿线与段岭自然村的多条入村路口封堵不彻底,流于形式;和谐路两端虽然封堵,但临明德路、人文路、综合市场、龙馨路畅通无阻;人文路南延金龙湾附近住户没有管控;昌茂大道老公路局后面无人管控;市场监管局周围无人管控;玉兴花园、富嘉花园等小区存在人员出入登记不严格、不规范,管控不到位等问题。2月2日,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孙增友被诫勉谈话,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张亚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南顾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师丙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郏县冢头镇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2月1日,郏县督查检查组在冢头镇柏坟周村督导检查时发现,该村7组从武昌返郏村民周某栋、6组从武汉返郏村民周某义一家四口均未在家隔离观察,包户村干部张建华(非中共党员)、周姜伟落实“一对一、人盯人”防控措施不力,对被隔离人员外出情况不知情。2月3日,包户村干部张建华被诫勉谈话,包户村干部、柏坟周村党支部书记周姜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冢头镇政府包村干部徐健超被诫勉谈话,包村干部周少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冢头镇辖区还存在其他疫情防控问题,冢头镇党委向郏县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宝丰县周庄镇大驰首府小区、城关镇南关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月3日下午,宝丰县督查检查组对城区部分小区、社区责任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发现,周庄镇辖区内的大驰首府小区和城关镇辖区内的南关社区,镇村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不严不实、工作排查不深不细、底子不清、防控缺位,问题突出。2月4日,周庄镇党委书记董国强、镇长赵振华,城关镇党委书记宋笑前、镇长丁国勇被约谈,大驰首府小区临时党支部书记杨中民、城关镇南关社区党支部书记朱志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