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市住建局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理念,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针对全市符合改造要求的1233个小区、16余万户居民,通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改造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了市级统筹协调,县(市)区组织实施的工作架构,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市住建局创新运用“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注重征求居民意见,社区党支部根据各方建议作出提议,提交社区党员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审议,最后由居民代表会议决议,最终将决议内容、实施过程向群众公开。
加强联动,完善协调机制。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推进会,邀请水、电、气、暖、通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负责人,与各区相关负责人对接,建立联络协调机制。
党建引领,创新管理模式。一是结合我市正在实施的社区治理“五个一”工作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动”机制。二是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分类明确公共设施的权属,对于经营性项目、专业公司项目、财政投资或业主投资项目,分别确权给对应群体,确保公共设施权属明确、管理规范、使用安全。三是加快对全市各小区物业服务现状的排查,分类制定规范有效的服务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模式,做到老旧小区不仅改得好,还要管得好,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做细做实做好。
加强督导,建立考核机制。县(市、区)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办事处、社区具体负责实施。市住建局通过比特色、比创新,看进度、看满意度评定改造效果,对评比优秀的小区在奖补资金发放时给予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