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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采取三项措施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石龙区直工委始终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严格遵循“十六字”方针,坚持三项措施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一、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制定印发了《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支部工作实用手册》和发展党员专用档案袋,使机关各级党组织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求党支部按照档案袋目录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以党支部换届为契机,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专题讲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使党务干部较快熟悉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对于基层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的指导,帮助党支部审核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档案材料、会议记录等,对于需要补缺补漏的地方及时督促加以充实整改。

二、明确发展目标,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建设。提出了“三步走”的工作方法,建立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一是从源头抓起,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不断扩大党的影响,激发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热情,注重把那些体现“三个代表”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二是突出“三个重点”的发展工作思路,即:重点在机关基层团员青年干部中发展党员,重点在科研、生产、教学一线发展党员,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中发展党员。三是明确“五个以上”的工作目标,即:新发展机关党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保持在6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保持在60%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党员达到40%以上、女性比例在20%以上、发展的新党员数与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之比达到1:3以上,保证了机关党员发展工作的“水活渠畅”。

三、严把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和完善了发展党员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谈话制、集体审批制等6项制度。同时,在党员发展工作中采取“三审三查”,即:一是审材料,查基层党组织上报的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和真实;二是审程序,查基层党组织确定拟发展对象的程序是否规范;三是审素质,查拟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表率作用是否符合党员的条件。在审查过程中注重把好三道关,即:一是严把预审关,吸收预备党员时,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对入党材料必须逐级逐项进行预审把关,预审合格后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查;二是严把审核关,区直机关工委在收到各单位党组织申报的发展党员材料后,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审核,对符合发展程序、相关材料规范齐全,同意政审,政审合格后下发《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三是严把审批关,接受预备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实行无记名方式票决,否则机关工委委员会议将对发展对象不予批准。并坚持做到“六个不批”:即未参加培训的不批,考察不满一年的不批,未经公示的不批,材料不齐全的不批,不符合程序的不批,入党目的不明确、动机不纯的不批,切实把住了发展党员的“入口关”,保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并使机关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迈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