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8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倪发科曾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抱怨说,“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自己犯的错误也不至于这么严重。”
日前,据媒体报道,国土资源部退休官员金某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报道称, 金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访民钱款,为访民解决纠纷。此外,金某还在收受企业钱财后为其办理采矿许可证。
十八大以后,官员退休后遭调查的例子屡见不鲜,甚至像徐才厚、周永康、倪发科、郭永祥等等这样的副省级以上的“大老虎”,最终都没能因为退休而可以逍遥法外。据了解,有官员在退休11年之后仍接受公审。
那么,面对自己被调查、被判刑的事实,退休官员们都做出了哪些反应?中国网记者梳理发现,有人仓皇窜逃、有人拒绝接受调查,还有人埋怨组织没有早提醒自己……
2015年1月,福建省南安市原市委书记骆国清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犯罪所得。同时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很少有人知道,一年半前的那个夜晚,面对将被审判的命运,骆国清指使其司机驱车在泉州后渚大桥以100多公里时速打算逃之夭夭,最终被拦截带走。他在悔过书中写到,“当我踏进审查室那一刻,真是天崩地裂,整个人都彻底崩溃了,泪流满面,悲痛欲绝……悔恨交加。”
骆国清用几近疯狂的方式抒发内心的恐惧,而有人却憋出了“内伤”。
“可乐,可乐,今天我遛你,明天就不知是谁了。”退休三年多的辽宁海事局原局长侯景华站在被告人席上回忆说,得知被调查后,他无法与他人交流排解,只能向自己的狗吐露心声。他知道,自己悠闲自得的退休生活很快将变成失去自由的牢狱生涯。
2016年1月29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侯景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同是退休官员,一个是举报者,一个是被举报者。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在落马前,就一直被六安市退休官员举报,但仕途却并未受到影响。后来在接受组织调查时,倪发科竟抱怨说,“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自己犯的错误也不至于这么严重。”
此言一出,舆论一片哗然。人民网对此评论称“雷人忏悔太矫情”,官员自己将落马原因归咎于“组织未能早点提醒”,显得十分可笑,这甚至比一些人的“鳄鱼的眼泪”更叫民众厌恶与反感。
而比倪发科更可笑的是广东省原国资委主任刘富才,他没有向组织报告便擅自出国;组织要求回国说明情况及接受调查,一概拒不配合;让下属企业花90万元买越野车长期自己占用,应该自己买单的16万元费用在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报销。
面对省纪委下达的“最后通牒”,退休3年多的刘富才却自称“反反复复地在脑海中过滤,真找不到有什么严重违纪的事情”。
目无法纪的他甚至说出这样的话,“我当这么大的官,你们要调查的那些事都不叫事,要查,每个人都有事,比我事大的也有,纪委该先查他们才是。”
刘富才“小贪不怕,少拿没事”的错误观点,致使其构成严重违纪,最终被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上级同时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退休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反腐更没有“退休”时。有媒体评论指出,官员要端好自己的“枪”、走好自己的“道”,时刻谨记“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已于7月8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这表明今后我国将更加施以重拳做好反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