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集体资金 伪造收条遮掩——山东茌平一村党支部书记对抗组织调查被严惩
违纪违法问题通报
6月28日,山东省茌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杜郎口镇东大刘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延双伪造证据、串供对抗组织调查问题。
经查,2017年6月,茌平县纪委对东大刘村土地流转收入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时,刘延双找到村民刘某某,要求刘某某为自己侵占的14869元伪造收条并嘱咐刘某某,调查组了解情况时,要向调查组承认打过收条。刘延双伪造证据、串供对抗组织调查,违反了政治纪律。刘延双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群众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
2017年9月,刘延双被开除党籍,违纪款项14869元予以追缴。2018年1月,刘延双不再担任东大刘村村委会主任。
事件回顾
2012年底,东大刘村土地流转,将村里两块土地共计364.99亩以每年每亩1000斤小麦的价格流转给当地恒盛园林集团。其中23.4亩为村集体所有,2013年至2017年集体所有地块承包费折算现金后共计141188元。按照流转协议,恒盛园林集团每年都通过镇经管站将当年的土地流转费用划拨到村集体账户上。
东大刘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土地承包费和流转费是村集体主要收入来源。怎样才能让自己随心所欲地用这笔钱呢?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刘延双左思右想,想出了一个“妙招”。他通过伪造承包费发放名单的方式,在账目上将23.4亩村集体土地划拨到其他村民的名下,再以发放承包费的名义,将这些钱取出来。
刘延双不信任会计,花钱的时候他总喜欢“亲力亲为”。几年下来,这部分土地流转费中的126319元被用作村集体支出,剩余14869元则被刘延双据为己有。
●查处经过
2017年3月,茌平县纪委收到东大刘村村民的实名举报:“我村书记刘延双,多年来利用职务之便,把村集体的公共财产变卖,部分具(据)为己有……”举报信中,举报人还详细列出怀疑刘延双违纪的11条具体事项。
“群众利益无小事,并且还是实名举报,一定要查实查细。”茌平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在问题线索分析会上作出决定,由杜郎口镇纪委对刘延双有关问题进行调查。
“兄弟,你得帮我个忙。镇纪委好像在查村里的账,有些账目对不上,需要你打个收条当作证明。”2017年6月20日,得知镇纪委在对涉及自己的信访举报进行调查时,刘延双急忙找到村民刘某某寻求“帮助”。
“行,这收条怎么打?”
“这样,你一个收条写‘今收到现金4130元’,落款时间写2012年9月;另一个收条写‘今收到土地流转费现金10739元’,落款时间写2013年10月,就说你收到了这些流转费。”刘延双按照自己设计好的思路向刘某某面授机宜并再三交代:“镇纪委找你了解情况的时候,一定别说漏了嘴,就说是收到土地流转费了,再问细节就说时间长记不清了。”
听到此处,刘某某有些紧张:“镇纪委还要找我谈话?我这么做不会出什么事吧?”
“不会不会,就是走个过场,你放心吧。”刘延双连忙安慰道。
几天后,调查组找到刘某某了解情况。
“我们是纪委工作人员,今天找你了解有关情况,希望你能如实回答。同时我们要告知你,说假话、作伪证或者故意隐瞒事实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你明白了吧。”调查人员向刘某某表明了来意。
“你们村给其他人发放土地流转费的时候都没有写过单据,为什么偏偏会让你打收条?”
“这……”刘某某显然没想到调查人员并未像刘延双说的那样“走个过场”。
“据我们所知,你只有3亩多一点的承包地,这两笔钱究竟是哪一年的土地流转费?以什么标准发给你的?”调查人员追问。
“我……”刘某某哑口无言,“我还是实话实说吧,其实我一分钱的流转费也没拿到,我写的收条是假的。”
“你为什么要写假收条?”调查人员继续发问。
“前几天刘延双找过我,说让我帮他忙,我根据他说的内容写了2张收条,还摁了手印。他还嘱咐我,如果你们找我了解情况,就让我说收到土地流转费了,还说这是走过场,不会有事的,我要知道这得承担责任,说什么我也不会答应啊。”刘某某有些愤愤不平。
至此,刘延双侵占村集体资金的事实逐渐明朗。结合调查人员了解到的其它线索,2017年7月14日,经杜郎口镇党委批准并报茌平县纪委同意,杜郎口镇纪委对刘延双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2012年底东大刘村土地流转,其中23.4亩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流转费是多少钱?这些钱去哪了?”审查人员将刘延双找来进行谈话。
“土地流转费共141188元,其中12万多元用于集体支出,有1万多元支付村民的土地流转费了。”刘延双仍想蒙混过关。
“你说的土地流转费是指刘某某打收条的1万多元钱吗?可我们找刘某某了解情况时,他已经承认这是你后来找他伪造的收条。”审查人员的话击碎了刘延双的幻想。
自知大势已去的刘延双没有再隐瞒,竹筒倒豆子般将自己侵占村集体资金14869元、公款吃喝及违反群众纪律的违纪违法问题全部交代清楚。
至此,一起由实名信访举报牵出的违纪违法案终于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