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平顶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反腐惩恶为民,以“小切口”推进“大监督”,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持续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叶县常村镇栗林店村原党支部书记邓见成违规套取补贴、未及时上交集体收益款问题。2021年8月,栗林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邓见成,签订虚假土地流转种植协议,套取种植补贴款1.4万元;2019年至2023年,邓见成未按照约定向村集体缴纳承包土地管理费用2.8万元。2024年5月,邓见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卫东区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原主任陈国华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吃拿卡要问题。2022年3月,陈国华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单位资金4700元用于个人及家庭消费;2024年春节前,陈国华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价值3600元的酒水。陈国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陈国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鲁山县第二十三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岳东伟违规利用学校餐厅牟利问题。2023年2月至2024年3月,岳东伟与相关人员通过提高学校餐厅饭菜价格、晚上增加一餐等方式违规牟利51.3万元,用于学校日常开支和招待。2024年5月,岳东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以上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有的弄虚作假违规套取补贴,有的以权谋私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有的胆大妄为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直接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必须坚决予以查处。
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树牢宗旨意识,坚守为民情怀,切实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精准排查线索,从严从快查处问题,加大力度整治一批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