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节,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原院长马卿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12月,马卿贺担任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院长期间,先后两次违规组织公款宴请活动。2024年4月,马卿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汝州市鑫瑞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孙亚涛等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至2021年期间,孙亚涛、会计陈红欣先后多次以支付加班补助等名义给员工发放现金或粮油等福利。孙亚涛、陈红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孙亚涛受到留党察看和政务撤职处分,陈红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鲁山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梁岩超违规操办丧事问题。 2024年3月11日,梁岩超在老家为其父亲操办丧事,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梁岩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梁岩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四、卫东区申楼街道焦庄村党总支原书记陶金增、原副书记张新昌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陶金增以办理村级事务为由多次违规公款吃喝;2020年12月初,张新昌等7名焦庄村党员干部用村集体资金到海南三亚旅游。陶金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陶金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张新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案例中,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发放福利,有的违规操办丧事,有的违规公款旅游,这充分暴露出在当前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漠视法纪,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各种歪风邪气面前,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气节。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结合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党员干部认真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知边界、明红线、守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针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选取小切口靶向监督,持续开展“三公经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严查”和“施治”两手抓,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制度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弘扬新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