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之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办的一件大事,是出台八项规定。
三年过去了,回想当时,恐怕没有多少人料到,中央八项规定能够如此深刻改变党风政风社会风气。
以往那些年,出台的重要文件不少,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也不少,但效果远不如老百姓预期。人们想,“这一回当真吗?”
与其说,关心中央八项规定说了什么,倒不如说,更关注中央和各级党委怎么去做。
有的地方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的实施细则,还没出手就被打回去,原因是,不实不细,又空又松:“空”是空话连篇,隔山打炮不见实招;“松”是沿用旧例,吃喝玩乐依然如故。很明显,认识远不够,准备很不足。
一晃三年整。
说中央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看法可能未见得一致;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变化之大,远远超过了大多数人预期。
还记得,头一年,有些人并不当真,照吃照喝照拿照玩,结果当年就处理了一批公款吃喝的。第二年,发现绝非一阵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受到处理的逾6万起、约8万多人,有些人不敢那么大摇大摆了。第三年,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新时期廉政文化的一个特殊符号,渐成党员干部所畏惧的律令和老百姓耳熟能详的语汇。没有人再敢公开“把纪律当笑柄,把哨兵当仆人”。“我自费结账吧”、“私事,不用公车了”——慢慢成为一种习惯。
正派、规矩、诚实、守法,这恐怕也必须是今后党风政风的“新常态”。
怎样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发生的巨大变化,怎样看这种变化对党对国家的影响?时间自会作出评价。但,至少可以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三年,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三年,是取信于民、赢得民心的三年,是重树党的威信、重塑党的形象的三年,是在党的建设和国家发展中将载入史册的三年。
古人云,“哀莫大于心死。”世间事,怕就怕对一件事失去期望、陷入绝望。在过去,中央八项规定所涉及的问题不仅长期存在,甚至在有的方面日趋严重。对此,不能说是心死,但麻木冷漠,无可奈何,确是实情。这三年,我们最大收获是冰释冷漠、重拾信心,确信只要拿出雷霆气概,使出霹雳手段,沉疴积弊完全可以清除。
启示是多方面的,这里或许可以说几条。
其一,中央带头,引领风气之先。从中央政治局领导到省部级领导,带头轻车简从不扰民,带头规范生活待遇,带头管束亲属和身边人——“大臣法,小臣廉”,廉洁从政,必自高官带头始。换言之,解决中央的,地方就好办;解决大官的,小官就好办;解决官场的,民间就好办。
其二,严厉整饬,绝不心慈手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打老虎拍苍蝇”是一场战役的两个侧面,互为犄角,紧密联系。一批高官被调查被判刑,前科后因,量变质变,在一定程度上都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说问题有关。人们开始警醒,这一次是认真的:反腐败保持高压,改作风毫不含糊;拿掉乌纱甚至依纪依法处分查办,“勿谓言之不预也”。
其三,政风促民风,形成强大正能量。长期治不了的高价烟酒、高价月饼、高价花卉、高价宴请、高价娱乐,突然销声遁迹。中央八项规定挤压了奢靡之风的生存空间。民风是政风的折射,政风是民风的风头:府中醇酒妇人,民间纸醉金迷;反之,官员以俭素为美,众人就会以奢靡为耻。从这个意义上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不良社会风气的扭转,作用不可或缺。
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不容骄傲自满。三年坚持下来不易,巩固成果更难。批评教育一些人,曝光处分一些人,不如此,不足以振纲纪、正风气、服民心;但也正是这种刮骨疗毒的诊治,帮助甚至挽救了不少党员干部。这尤其值得深长思之。(米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