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与党的工作、党的建设是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三个范畴。从联系上讲,三者都是党所从事的事业,都是以无产阶级政党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从区别上讲,三者并不是平行的等同关系,而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按照形式逻辑的概念种属关系,党的工作是三者中外延最大的种概念,它是指党所从事的全部活动,除包括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以外,还包括党的领导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军事工作、经济工作、文化工作以及处理与外国政党关系的外事工作等。党的建设是党的工作的属概念,又是党务工作的种概念,它是指党为保持自己的性质而从事的一系列自我完善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党务工作只是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被包含于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之中的一个属概念,其外延要小于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确切地讲,党务工作是围绕党的建设而进行的一系列具体的党内管理活动。
从概念的内涵来讲,党务工作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又有实践形态和理论形态之别。狭义的党务工作是指党内一些事务性活动,仅限于党的文秘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新党员入党材料、党籍证件、党员登记和调动表格、党费交收单据、党员人事案卷的管理工作,以及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党委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及各级党组织会议的记录,上级党的机关下达的文件,人民群众来信、申诉及其材料的管理工作等;广义的党务工作是指党内各项业务活动和事务活动的总和。包括党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研究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厅(室)工作等各项业务性工作。本书所研究的就是这种广义上的党务工作。
从形态上讲,党务工作具有实践和理论两种形态。党务工作的实践形态是指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即党内全部的业务活动和事务活动。党务工作的理论形态是指人们对客观存在的正确认识,并用于指导实践的正确思想,即党务工作的基本原理。从党务工作的两种形态来看,我们党的党务工作既有成功的社会实践,又有完善的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我们党在自身建设的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这些实践经验是党务工作理论形态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而党务工作的理论是对党务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和总结,对实践形态的党务工作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两者互为条件,共同构成了党务工作的统一整体。研究党务工作,必须把它的两种形态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