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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活动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立足检察职能,把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活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3月份以来,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按照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活动要求,指导各县(市、区)院对本辖区内红色资源情况进行深入摸排梳理。湛河区检察院在摸排中发现,湛河区褚庄村有一处墓地,有群众称其是该村张保成烈士的墓地,但因年代久远,具体资料不详,仅存有一张坟墓的模糊照片,由于天长日久无人维护,该墓地无墓碑和标示,仅剩下一小土堆。在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组织推动下,两级院检察官经过深入走访调查,确认此处墓地就是张保成烈士墓的具体位置。经调查查明,张保成烈士出生于1927年,系原第四纵队十旅三十团战士,1947年10月参军,曾多次荣立战功,1948年在洛阳战役中牺牲。

为弘扬革命精神,保护红色资源,做好烈士墓保护工作,5月18日,市检察院、湛河区检察院在湛河区褚庄村召开张保成烈士墓保护情况通报会,湛河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河滨办事处、褚庄村“两委”相关人员及烈士亲属代表参加会议。湛河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表示,将按照湛河区检察院建议,立即着手开展烈士墓的修缮保护工作,及时恢复烈士墓完整、庄严、肃穆的环境,并整理张保成烈士事迹,供全市党员群众学习,让烈士精神代代相传。